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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市场监管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第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涉及9大类食品,为豆制品、粮食加工品、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抽检样品共计164批次,其中合格159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质量指标不达标、农兽药残留超标等,抽检合格率为96.95%。合格食品信息和不合格食品信息详见附件。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新昌县都**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二)新昌县灿**油店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新昌县都**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泥鳅(活体 淡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二)新昌县羽林街道王**水产摊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三)沃*玛(浙江)百货有限公司绍兴新昌分店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一、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牛蛙、泥鳅、鲈鱼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二、酸价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黑芝麻中酸价的最大限量值为3mg/g。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
来源:新昌县人民政府网 原标题:新昌县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2年第5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