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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溪镇综合执法队办结农业农村领域移交“首案”
近日,沙溪镇综合执法队成功办结一起非法捕捞案件。该案件是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事项划转及乡镇(街道)执法队正式成立后,沙溪镇综合执法队成功办结的首例农业农村领域的案件。
事件经过:
沙溪镇综合执法队接到县农业农村局移交的案件线索反映,在沙溪镇存在电鱼行为。经该执法队执法人员调查发现,俞某在沙溪镇董村村开口岩自然村段溪流水域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非法捕捞,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捕捞设备进行检查和勘验,当事人对现场进行了指认,随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采用电鱼的方式进行非法捕捞进行立案处理。经现场指认、调查询问后,沙溪镇综合执法队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当事人处以1000元罚金。
电鱼是严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是一种灭绝性的扑杀行为,电鱼器所到之处鱼虾之类无一幸免,小的当场电死,大的侥幸存活,也基本丧失繁殖能力。同时,电鱼会直接导致水体污染,高电流会造成一定水域面积内氧气耗尽,导致鱼虾、藻类、浮游生物等水生生物间接死亡,因此电鱼也被称为“绝户”捕捞,严重破坏生态平衡。
下一步,沙溪镇综合执法队将继续加强非法捕捞宣传和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电、毒、炸、网”鱼等违法行为,多措并举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来源:沙溪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