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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天姥山景区门票及配套交通服务收费价格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规定,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拟于2023年9月中旬召开天姥山景区门票及配套交通服务收费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天姥山景区门票及配套交通服务收费价格。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
本次听证会拟安排听证会参加人(以下简称“参加人”)19名。其中,消费者8名、经营者1名、相关利益方1名、专家学者1名、县人大办1名、县政府办1名、县政协办1名、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1名、文广旅游局1名、天姥山文化旅游发展中心1名、儒岙镇人民政府1名、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1名。另安排消费者参加人候补人员3名。
三、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消费者参加人委托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开征集或推荐产生。其他参加人委托相关部门推荐或聘请产生。
四、消费者参加人报名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备一定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身体健康,能够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四)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居住地等)。
五、消费者参加人报名办法
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职业、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有意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可通过县消保委公布的报名途径报名。
六、其他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名额为3名以内。委托县消保委在接受听证会参加人报名的同时产生。
特此公告。
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16日
关于公开征集天姥山景区门票及配套交通服务收费价格听证会参加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规定,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拟于2023年9月中旬召开天姥山景区门票及配套交通服务收费价格听证会,听取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受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现公开向社会征集或推荐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8名(另候补人员3名)、旁听人员3名以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备一定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身体健康,能够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四)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居住地等)。
二、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可自公告之日起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8月23日下午4时。报名时应提供申请人姓名、性别、职业、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资料。
三、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参加人、旁听人员将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公开征集的符合条件者中推荐产生。
报名地点: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新昌县东昌西路28号),联 系 人:丁洁榕,联系电话:0575-86121589。
新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3年8月17日
来源: 新昌县发改局、新昌县市场监管局
原标题:关于召开天姥山景区门票及配套交通服务收费价格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