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蟠线改建工程(西坑至安山段)建设项目 土地征收社会风险评估 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因政府实施新蟠线改建工程(西坑至安山段)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征收镜岭镇大畈村、安山村、小泉溪村、溪西村、西坑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7.201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范围见示意图。 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等文件精神,我公司受用地单位委托负责该项目的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公告如下: 一、社会风险评估的工作内容 调查分析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可行性、可控性;收集分析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实施的意见和诉求;针对存在的风险点提出相对应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事项涉及范围内所有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1)本事项有何社会风险;(2)本事项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3)本事项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4)对本事项的实施持何种态度;(5)对本事项的意见和建议;(6)非社会风险方面的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范围内。 三、联系方式 社会风险评估单位:杭州思太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本次事项有社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新昌县镜岭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2日
原标题:新蟠线改建工程(西坑至安山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社会风险评估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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