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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已经付清的借款却被对方起诉还钱,还被判决强制执行。王某没有想到检察院能帮忙把钱从法院退回来。近日,王某专门打来电话向新昌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致谢。
2017年7月,王某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内容是宋某起诉自己归还2015年的8万余元借款本息。然而这笔借款王某早就按照宋某的指示,按时将7万元打到了宋某女友俞某的账户,剩余1万多元现金也早已通过他人转交给宋某。如今却依然被起诉要求还款,这令王某很是困惑。
庭审中,王某当庭表示宋某、俞某系男女朋友关系,自己打入俞某账户的款项即归还送宋某的钱款。而宋某声称俞某并非其女友,二人只是认识而已。由于王某证据不足,法院作出支持宋某诉求的判决。王某对此不服,拒绝向宋某支付相应款项。2019年7月,王某被强制执行人民币8万余元。
王某遂向新昌县检察院申请再审监督。案件受理后,新昌县检察院依法进行审查,发现在案的关键性证据中有三张银行现金存款单,载明的存款时间、地点、账户等都已看不清,但恰好俞某的卡中也有三笔现金存入,且金额与王某提供的现金存款单一致,结合证人证言,可以佐证王某确实曾将钱款打入俞某账户。
俞某究竟和宋某有什么关系?检察官立即调阅相关诉讼卷宗材料、庭审视频,并对当事人及周边亲友进行询问了解。询问中,检察官向宋某直言虚假诉讼的危害性和面临的法律后果,引导他据实陈述案件事实。思想斗争之下,宋某最终承认,他在开庭时隐瞒了自己与俞某系男女朋友,实际持有并使用俞某名下银行卡的事实,也表示自己确实曾指示王某将欠款还至俞某银行卡内。
至此,王某与宋某的借贷纠纷案真相大白。2021年1月,新昌县检察院以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为由,向绍兴市检察院提请抗诉,后绍兴市检察院依法向绍兴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同年6月,该案由新昌县法院再审后作出改判,判决支持检察院抗诉,并依法退还王某执行款8万元。王某心中的重担终于放下了,而宋某涉嫌虚假诉讼案线索被移交公安机关审查。
来源:新昌检察
原标题:债已还清却依然被告?关键人物关系进入检察官视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