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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县民政局获悉,为补充完善婚姻登记证电子证照库,我县启动集中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工作,力争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做到能补尽补。
“婚姻登记证虽不像身份证那样频繁使用,但在一些重大事项办理时常常需要用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婚姻登记证跟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如办理不动产登记、户口迁移、车辆过户、生育登记、房屋拆迁补偿、有关政府补贴、补助金领取、公积金提取等业务和财产继承、银行贷款、购房、个人出国(境)、子女入托入学、工作调动等,通常都需要当事人提供婚姻登记证。因早年历史婚姻登记档案数据缺失、记载信息不全、存在变更或差错等问题,会给群众办事带来不便。
那么,哪些人需要补领、补办婚姻登记证?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1950年4月30日第一部《婚姻法》颁布实施以来,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至今均未与第三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当事人,符合申请条件的应补办结婚登记。婚姻集中登记以前,原先在省内乡镇(街道)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或原婚姻登记证遗失、损毁或者有瑕疵,原婚姻登记证上身份证号码缺失、信息不准、姓名同音不同字、出生年月用农历登记、与当事人所持证件不一致等情况的当事人,符合条件的应补领婚姻登记证。补证时,男女双方当事人需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原结婚证或原婚姻档案等资料,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由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据了解,集中补领期间,县民政局将在各乡镇(街道)设置临时巡回咨询服务点,提供集中宣讲、政策咨询、预约服务等便民服务,广大市民可以就近享受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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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今日新昌
原标题:婚姻登记证集中补领补办工作启动 市民朋友赶紧看看“红本本”是否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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