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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3年第9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第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涉及 18大类食品,为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乳制品、糕点、调味品、酒类、豆制品、肉制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食品添加剂、罐头、速冻食品、保健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饼干、方便食品,抽检样品共计11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13批次,不合格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新昌县状元水果店销售的荔枝,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新昌县大市聚镇袁中燕菜摊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新昌县大市聚镇铁民菜摊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新昌县羽林街道小庞鲜果园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新昌县大市聚镇曹利民海鲜楼餐馆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第9期).xls
附件2:食品抽检不合格(第9期).xls
附件3关于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
来源:新昌人民政府网
原标题:新昌县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3年第9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