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县12家商家。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新昌县李*姣蔬菜店经营的山药
(一)抽检基本情况
新昌县李*姣蔬菜店经营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12月4日向新昌县李*姣蔬菜店直接送达了编号202317285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二、新昌县城关丁*秘粮油调味品店经营的山药
(一)抽检基本情况
新昌县城关丁*秘粮油调味品店经营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12月1日向新昌县城关丁*秘粮油调味品店直接送达了编号202317292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三、新昌县林*副食店经营的山药
(一)抽检基本情况
新昌县林*副食店经营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12月5日向新昌县林*副食店直接送达了编号202317297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四、新昌县起*百货超市经营的铁杆山药
(一)抽检基本情况
新昌县起*百货超市经营的铁杆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11月30日向新昌县起*百货超市直接送达了编号202317353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五、新昌县徐*朝蔬菜店经营的荷兰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新昌县徐*朝蔬菜店经营的荷兰豆,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12月7日向新昌县徐*朝蔬菜店直接送达了编号202317104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六、新昌县广*食品超市经营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新昌县广*食品超市经营的豇豆,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12月8日向新昌县广*食品超市直接送达了编号202317218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七、新昌县传*豆腐小作坊生产的盐卤豆腐
(一)抽检基本情况
新昌县传*豆腐小作坊生产的盐卤豆腐,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12月8日向新昌县传*豆腐小作坊直接送达了编号2310960373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八、新昌县政*水果店经营的柿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新昌县政*水果店经营的柿饼,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12月15日向新昌县政*水果店直接送达了编号202318207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九、新昌县阿*水果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柿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新昌县阿*水果店经营的柿饼,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12月15日向新昌县阿*水果店(个体工商户)直接送达了编号202318208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新昌县立*副食店经营的柿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新昌县立*副食店经营的柿饼,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12月19日向新昌县立*副食店直接送达了编号202318218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一、新昌县安*水果店经营的柿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新昌县安*水果店经营的柿饼,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12月19日向新昌县安*水果店直接送达了编号202318220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二、新昌县南明街道绿*鲜果园经营的草莓
(一)抽检基本情况
新昌县南明街道绿*鲜果园经营的草莓,烯酰吗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12月25日向新昌县南明街道绿*鲜果园直接送达了编号202318148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8日
来源: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标题:2024年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