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购平台各种红包、优惠券层出不穷,本意是为消费者提供优惠和便利,但一些不法分子却将其视为“生财工具”,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利益,也破坏了网络交易的公平性。通过虚假交易刷单等方式“薅羊毛”,最终“薅”出的不是实惠,而是法律的制裁!
陈某是一位普通的宝妈,原本过着相夫教子的平静生活。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在网上看到“刷单赚钱”的广告,声称“动动手指,月入过万”。陈某心想赚点“小钱”补贴家用,便加入了“刷单群”,开始了她的“刷单”生涯。按照“刷单群”的指导,陈某先是在平台通过做任务领取红包,然后与店铺商家串通进行虚假下单,通过虚假交易的方式将领取的红包进行套现后和商家共同分利。起初,陈某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但尝到甜头后,便一发不可收拾,红包越领越大,空单越刷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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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陈某刷单的异常行为很快引起了平台的注意,经过调查,陈某与商家利用虚假交易套现红包的违法行为浮出水面。最终,陈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至案发,陈某通过上述方式骗取了红包十七余万元,从中非法获利八万六千余元。
近日,新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陈某诈骗案,新昌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
检|察|官|提|醒 保持警惕,提高法律意识。在网购过程中,要保持清醒头脑,不要轻信所谓的“红包抵扣”“优惠活动”等信息,尤其是涉及货款支付和红包提现时,更要多加核实,切勿以身试法,若涉嫌诈骗罪等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保护个人信息,遇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不要随意泄露自己的平台账号、密码等信息,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如果发现有可疑的交易行为或账户异常,应立即联系平台客服或向公安机关报案,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诚信守法,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天上不会掉馅饼,切勿因贪图小利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合法经营、诚实守信才是真正的“生财之道”,才能心安理得,长久安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来源:新昌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