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第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涉及8大类,分别为食用农产品、糕点、调味品、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酒类和蛋制品,抽检样品共计 11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 109批次,不合格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和重金属污染。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1、新昌县石伯军蔬菜店销售的小红薯,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新昌县杨苗芹蔬菜店销售的老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新昌县澄潭镇老方水产店销售的河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新昌县新辉生鲜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重金属污染 5、新昌县羽林街道朗朗水果店销售的生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新昌县市场监管局 原标题:新昌县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6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