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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缴存职工安居优居新需求,提振住房消费,《绍兴市住房公积金惠民优居八条举措(试行)》近日正式出台,将于4月30日起执行,涵盖租房、购房、贷款等多个民生领域,全方位释放安居红利。
日前,记者来到县公积金中心,新政相关宣传展板已放置到位,有市民取号询问新政相关情况,工作人员耐心解答。据了解,此次新政从提额度、扩范围、降门槛、优服务四方面发力,包含上调租房提取额度、放宽购房提取范围等八条政策,其中贷款业务以受理日期为准。“这次出台的新政对我来说很重要,首付降至15%、放宽首套房认定,减轻了我们的首付压力,租房提取额度上调也能缓解当下负担,让安居计划更可行。”市民张女士说。
张女士提到的就是新政第六条举措,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含“商转公”贷款)时,只要申请时家庭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即可按首套房政策执行。“我们突破了认房认贷的限制,无论客户名下有几套房产,无论客户贷过几次公积金贷款,只要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家庭成员名下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都能享受首套房的优惠利率。”县公积金中心信贷科副科长袁帅锋说。
新政的一大亮点是优化更新改造提取政策: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或月缴存额大于还款额的缴存职工或配偶,对持有绍兴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实施更新改造,购房3年内、或购房超过3年且房龄在15年以上的,可按2000元/平方米的标准办理一次提取,每套最高限额25万元;同一家庭仅允许选择一套住房办理一次提取;同一住房因交易办理提取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年。县公积金中心归集科科长杨笑笑告诉记者:“此次优化更新改造提取政策,核心是为了满足职工提升居住品质的需求,减轻有老房改造意愿家庭的资金顾虑。2000元/平方米的提取标准和每套25万元的最高限额,基本能覆盖大部分家庭的改造开支,切实把惠民政策落到实处,需要提醒的是该政策为阶段性政策,执行到2027年4月30日。”
来源:新昌新闻
原标题:公积金新政出台助市民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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