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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群众反映,新昌当地一家企业的屋顶光伏项目不规范,来看报道。
新昌县天亚制冷配件有限公司位于新昌县沃西大道旁,企业在原厂房3层楼顶部加建了一层钢棚,面积3000平方米左右,顶部超过一半区域覆盖了光伏板,钢棚四周装有门窗,里面堆放生产物料。记者采访时,企业负责人正在外地,记者电话联系了他。
新昌县天亚制冷配件有限公司负责人 王先生: 为了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加盖了这个光伏顶,第二个屋顶漏水的情况很严重,也能够挡一挡这个雨水。
记者了解到,厂房2021年4月份完成验收,光伏项目是2025年7月向发改部门备案,今年2月份开建,4月份建成的。
新昌县天亚制冷配件有限公司负责人 王先生: 我们也是委托专业的第三方公司他们来做的,等于说从项目的申报包括整个过程也是通过他们来进行办理的。
企业这样搭建光伏是否符合要求?记者联系了属地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园区中队中队长 杨玲玲: 第一个是光伏下面安装门窗,造成封闭性空间,不符合相关要求;第二个另外的一半(顶部)安装的是钢结构,这部分不符合相关要求,我们前期没有及时发现,这也是我们工作的疏漏。
执法中队将存在的问题告知了企业方,督促企业方按要求整改。
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园区中队中队长 杨玲玲: 安装的门窗我们要求企业要拆除的进行拆除,第二方面搭建的钢结构我们要求企业尽快整改。
记者注意到,光伏棚高度超过顶楼外侧挡墙,也就是俗称的“女儿墙”不少,那么,这样的搭建高度是否规范?记者来到新昌县发改局求证。
新昌县发改局能源发展科负责人 梁志远: 按照我们浙江省导则来看要求是不超过“女儿墙”的规定,根据现场的情况看,应该是超过了“女儿墙”的高度。
根据项目备案相关信息,新昌县发改局对参与投资建设该光伏项目的第三方公司提出了整改要求。
新昌县发改局能源发展科负责人 梁志远: 不管是现在在建的项目,还是以后准备实施的项目,都是需要按照我们浙江省在建光伏推进相关导则的要求去实施,落实好相关的工作。
对于企业在光伏项目中存在的问题,目前,新昌县多部门已介入,共同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来源:越牛新闻
原标题:今日焦点 | 新昌一企业,屋顶光伏项目不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