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为进一步促进教育优质均衡,提升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新昌县新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
本方案中新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是指城南小学、拔茅小学、大明市学校、梅渚小学、澄潭小学、拔茅中学、沃西中学。
一、招生时间安排(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 (1)7月26日、27日学区生、随读生报名,线上无法报名的,请到相应学校现场审核报名。学区生随带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随读生随带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符合随读条件的相应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在我县的房产证明或社保卡或《浙江省居住证》)等到符合随读生条件的学校报名。
(2)7月28日前完成录取,公布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如果随读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余额,则摇号录取,未录取的学生由教体局统一调剂到仍有余额的其它乡镇学校就读,如不服从调剂,则回户籍所在地就读。(详见学校门口公告)
二、招生原则 分类分批招生。
三、招生对象 学区生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四、招生办法 按以下三批先后顺序进行招生。 1.第一批:户籍在报名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新生(学区生)。 2.第二批:符合原建城区学校报名条件但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含第四类和第五类),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按原建城区学校招生规则排队入学。 3.第三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随迁子女 (1)新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我县浙江省居住证; (2)在报名学校的招生范围内有有效住宅房; (3)新生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原建城区或报名学校招生范围内连续缴纳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 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摇号录取,其中新生和其法定监护人均持有我县浙江省居住证的则在本批次中优先安排,未被录取的统一调剂,不服从调剂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招生结束后统一安排到有余额的学校。
五、其他乡镇学校报名时间为7月28日、29日(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招生办法参照本方案执行。
六、本方案由教体局教育科负责解释。
来源:新昌教体 原标题:2026年新昌县新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