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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26-8-9 14:20:5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省
土豆之家 发表于 2026-08-09 12:47
要不让我去听一下?我这人比较唯物主义,喜欢辩证法只是不抗揍

法抗远高于物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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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姥大学硕士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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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8-9 19:00:2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省
客观评价这件事,首先看他的真实性质,然后看那些孩子的的效果如何,刑满释放后是合法的公民,他有权利再洗心革面,孩子们都是家长自愿送去的。个别的方式方法不正确可以纠正,不需标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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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26-8-9 19:18:5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省
东宝居士 发表于 2026-08-09 19:00
客观评价这件事,首先看他的真实性质,然后看那些孩子的的效果如何,刑满释放后是合法的公民,他有权利再洗心革面,孩子们都是家长自愿送去的。个别的方式方法不正确可以纠正,不需标题化。

你说出的话不符合你的职业身份。我看你大约是平时基本不做刑事实务的。
家长自愿送去,就能排除非法拘禁了?
什么时候未成年人不属于本罪的对象了?
开玩笑一样的。
别像个法盲一样说话,不管你们牵涉多深。
要帮也要有水平点哈。
以前偏远农村强奸犯和妇女生活美满也不是没有。强奸犯就不是强奸犯了?讲话专业点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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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26-8-9 19:24:2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省
东宝居士 发表于 2026-08-09 19:00
客观评价这件事,首先看他的真实性质,然后看那些孩子的的效果如何,刑满释放后是合法的公民,他有权利再洗心革面,孩子们都是家长自愿送去的。个别的方式方法不正确可以纠正,不需标题化。

大师从目前媒体报道来看,可能至少涉嫌两个罪名。俺是说涉嫌哈。
一个是非法拘J,另外一个是非法经Y。
本来我也不想多说,发现连你也稀里糊涂,我就实在忍不住了。
别争别吵不辩论;拭目以待就行。
这句回复完了,我不会回复你任何消息。
我想保留对你的一点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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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26-8-9 19:26:4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省
豫章书院那帮人已经判刑了,哪个学生不是家长自愿送去的?有点法律常识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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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姥大学博士一年

26#
发表于 2026-8-9 19:42:2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省
邪教也是教,而且许多人中招,何况这个还不算邪教,最多属于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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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姥大学博士三年

知足常樂,開心每一天

27#
发表于 2026-8-10 07:07:3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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