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信息港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49022|回复: 10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

  [复制链接]

2

主题

14

帖子

23

积分

天姥幼儿园中班

跳转到指定楼层
我是楼主我老大
发表于 2026-8-9 11:10: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浙江省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3

主题

135

帖子

181

积分

天姥小学学前班

沙发
发表于 2026-8-9 11:26: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省
狗咬狗啊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845

主题

6964

帖子

9958

积分

天姥大学硕士三年

板凳
发表于 2026-8-9 11:27:3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省
反正不支持养九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14

帖子

23

积分

天姥幼儿园中班

地毯
 楼主| 发表于 2026-8-9 11:28:3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省

是柴犬突然发起攻击,柴犬和博美实力相差太多了吧,何来狗咬狗的说法

点评

说实话,公园这么多人,为什么就咬你家的狗,是否有前奏。他不理你,直接报警好了呀,公安会组织你们协商调解的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6-8-11 11:47
不怕你生气,因为很多人讨厌你们这种养狗的,包括我。尤其在小区里养狗的。不牵狗绳的,狗屎乱拉的。给小区业主带来很多困扰。你这种个头小的还好些,有的养那种土狗,大型犬的,简直就是祸害相邻。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6-8-9 12:07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24

主题

7012

帖子

1万

积分

天姥大学博士一年

地板
发表于 2026-8-9 12:07: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省
zhang无所畏惧 发表于 2026-8-9 11:28
是柴犬突然发起攻击,柴犬和博美实力相差太多了吧,何来狗咬狗的说法

不怕你生气,因为很多人讨厌你们这种养狗的,包括我。尤其在小区里养狗的。不牵狗绳的,狗屎乱拉的。给小区业主带来很多困扰。你这种个头小的还好些,有的养那种土狗,大型犬的,简直就是祸害相邻。

点评

支持你的观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6-8-9 21:12
我也讨厌养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6-8-9 15:09
也不全是这样没有素质的主人,我们出门遛狗都是牵绳的,并不能一概而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6-8-9 12:31
回复 支持 16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224

主题

5472

帖子

1万

积分

天姥大学博士一年

6#
发表于 2026-8-9 12:18: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省
直接打官司,赢了既有道理还有赔款

点评

法院忙死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6-8-9 12:4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96

主题

2万

帖子

3万

积分

天姥大学博士三年

神兽----------------草泥马

7#
发表于 2026-8-9 12:29:4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省
养狗牵好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14

帖子

23

积分

天姥幼儿园中班

8#
 楼主| 发表于 2026-8-9 12:31:2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省
土豆之家 发表于 2026-08-09 12:07
不怕你生气,因为很多人讨厌你们这种养狗的,包括我。尤其在小区里养狗的。不牵狗绳的,狗屎乱拉的。给小区业主带来很多困扰。你这种个头小的还好些,有的养那种土狗,大型犬的,简直就是祸害相邻。

也不全是这样没有素质的主人,我们出门遛狗都是牵绳的,并不能一概而论

点评

希望遛狗不要乱拉狗屎,我看好你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6-8-9 12:4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

主题

7012

帖子

1万

积分

天姥大学博士一年

9#
发表于 2026-8-9 12:41:0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省
新昌爱我 发表于 2026-8-9 12:18
直接打官司,赢了既有道理还有赔款

法院忙死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

主题

7012

帖子

1万

积分

天姥大学博士一年

10#
发表于 2026-8-9 12:49:1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省
zhang无所畏惧 发表于 2026-8-9 12:31
也不全是这样没有素质的主人,我们出门遛狗都是牵绳的,并不能一概而论

希望遛狗不要乱拉狗屎,我看好你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5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天姥大学博士一年

11#
发表于 2026-8-9 13:01:5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省
狗咬狗,人去掰狗嘴救狗,都是神人

点评

一看你就没养过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6-8-10 21:20
换你会怎么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6-8-9 13:54
回复 支持 4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845

主题

6964

帖子

9958

积分

天姥大学硕士三年

12#
发表于 2026-8-9 13:14:0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北京市
新昌县城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健康和安全,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绍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县城区限养区内犬类的饲养与管理,限养区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犬类饲养和管理,均应遵守本办法。
限养区范围:东至拔茅路口,南至G104(南复线),西至葫芦岙,北至大道路沿线。
第三条 设立新昌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隶属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城区限养区内犬类管理监督指导和执法处置,负责犬类管理的颁证、年审、注销,负责协调狂犬、流浪犬、无证犬、违规养犬的捕捉、收容和处置。
    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所辖社区(村)协助、引导、配合犬类管理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配合对狂犬、流浪犬、无证犬、违规养犬的处置,保障犬类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处理犬类管理中发生的治安、刑事事件。
农林部门负责对犬只定点检疫诊所的管理,负责犬类疫情的监测和处置。
建设部门负责落实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机构做好犬类管理工作的协助和配合,负责提供对捕杀后无证无主犬类无害化处置的场所及措施。
    卫计部门负责犬伤病人的诊治,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接种以及人类狂犬病疫情的监测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犬类经营活动的登记注册及无照监管工作。
第四条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在干部、职工、居民、村民和学生中开展自觉遵守本办法的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犬类管理工作。
第五条 城区限养区内实行犬类登记制度。
限养区内饲养犬类须由犬主申请,个人饲养宠物犬的,应由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特殊单位因工作需要饲养烈性犬的,须由公安部门签署意见。限养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大型犬、烈性犬标准及种类由公安部门确定。
第六条 饲养犬类的单位和个人须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主要为登记犬只现场照相费、犬证费、犬牌费等费用。
第七条 新饲养的犬只,犬主应自养犬之日起30日内按下列规定进行申请登记。本办法施行前已饲养的犬只,犬主应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0内申请登记。
(一)提交经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的《饲养宠物犬申请登记表》或经辖区派出所签署意见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申请登记表》。
(二)个人养犬的,须提供犬主经与原件核对一致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单位养犬的,提供经与原件核对一致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三)携带犬只到定点检疫点进行免疫,并取得狂犬病免疫证明。
(四)犬主携带上述有关材料和犬只,到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申报登记,缴纳管理服务费,取得《养犬登记证》后,领取犬只挂牌。
第八条 经登记饲养的犬只,犬主应当文明养犬,遵守社会公德,尊重他人习俗,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定期给犬只进行免疫注射、按期携带《养犬登记证》到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年审手续。
(二)携犬出户时必须束犬链(绳),其中较大型的犬还应佩戴嘴套,由成年人牵领,将犬只挂牌悬吊于犬只颈部,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犬只在户外的排泄物,携犬人应当立即予以清除。
(三)允许携犬出户的时间为:
      5月1日—9月30日:20时至次日7时;
      10月1日—次年4月30日:19时至次日7时。
(四)不得携带导盲犬以外的犬只进入学校、商店、市场、医院、机关、影剧院、展览馆、体育馆、风景区、车站等公共场所。不得携犬践踏公共绿地、花圃。
(五)不得因养犬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犬主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六)犬主更换犬只或携犬迁出城区居住的,应到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犬只变更或注销手续。
(七)犬只死亡、宰杀、遗失且无法寻回的,应当到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犬只注销手续。
(八)《养犬登记证》及犬只挂牌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和倒卖,损伤或遗失的应及时申请补发。
(九)发生犬只伤人事件的,相关责任人依法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 城区限养区内不得设置犬类繁殖场。
第十条 从事犬类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并报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备案。从事犬类诊疗活动的应当依法向农林部门申领有关证照,并报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一条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应加强对流浪犬、无证犬、违规养犬的捕杀和处置,其中涉及大型犬、烈性犬、狂犬的处置,公安部门应予以配合,必要时给予捕杀,防止犬只伤人事件的发生。对违反规定养犬影响邻里安全和破坏周边环境并造成相应后果的,公安等部门应积极配合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处置。
第十二条 对未及时办理免疫注射、年审等手续的犬只,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将按无证犬进行捕捉收容。犬只收容期限为3个工作日。犬主需要继续饲养该犬只的,由犬主在期限内到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申请,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后方可继续饲养,超过处理期限无人认领的犬只一律按无主犬进行处置;对不符合养犬登记要求或养犬规范意识薄弱而影响他人的,不得给予办理登记,该收容犬只按无证犬只进行处置。
第十三条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应定期对收容犬进行处置,捕杀后的犬只由建设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私自处理、贩卖或归还犬只。
第十四条 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遛狗但不牵领、大型犬遛狗未戴嘴套等违规行为,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不听劝阻的,按相关规定处罚;犬类在道路或其他公共场地留下的排泄物不及时清理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 在限养区内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 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或放任犬只恐吓他人,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由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当事人拒绝、阻扰犬类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城区限养区以外范围的犬类饲养及管理按照本办法规定逐步推进。
第十九条部队、武警和公安部门公务用军犬、警犬以及动物园饲养的犬只的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2007年3月28日新昌县人民政府发布的《新昌县城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新政发[2007]22号)同时予以废止。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8

主题

6万

帖子

6万

积分

天大副教授三级

13#
发表于 2026-8-9 13:22:3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省
现在大街,小巷,马路上,人行道上,公园,绿化带上,小区道路,草坪,地下车库、位,到处都是狗狗,狗屎,狗尿,这社会怎么了,,,没人管,也管不了……

点评

抱着吃饭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6-8-9 17:48
养狗人素质问题,公约是约束有素质的人,约束不了没素质的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6-8-9 13:53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413

主题

2万

帖子

3万

积分

天姥大学博士三年

知足常樂,開心每一天

14#
发表于 2026-8-9 13:26: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省
为什么不整治一下。

点评

怎么整治,为了繁荣市场,发展狗经济,增加就业,狗狗已经形成庞大的产业链,狗装备,狗美容,狗医院,狗医生,狗饲料店,单是七星就有10几家,每个住宅小区不少于30——50只,甚至更多,说明狗狗数量多么庞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6-8-9 20:44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306

主题

5985

帖子

1万

积分

天姥大学博士一年

15#
发表于 2026-8-9 13:53:0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北京市
我有一次回家看到有一个人在牵着一条狗在小区草坪上拉狗屎,正当她要走时,我大声喝斥把草坪上的狗屎铲干净,那女的不情愿的拿出纸巾

点评

为你的勇气点赞,一般人不太敢说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6-8-9 13:57
回复 支持 7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4

主题

708

帖子

5389

积分

天姥大学三年

16#
发表于 2026-8-9 13:53:1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省
山高任鱼游 发表于 2026-08-09 13:22
现在大街,小巷,马路上,人行道上,公园,绿化带上,小区道路,草坪,地下车库、位,到处都是狗狗,狗屎,狗尿,这社会怎么了,,,没人管,也管不了……

养狗人素质问题,公约是约束有素质的人,约束不了没素质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14

帖子

23

积分

天姥幼儿园中班

17#
 楼主| 发表于 2026-8-9 13:54:1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省
C999999 发表于 2026-08-09 13:01
狗咬狗,人去掰狗嘴救狗,都是神人

换你会怎么做

点评

咬呗,都是畜生,看不下去嘛,棍子,绳子抽脚踹呀,绝对不会用手掰,又不是咬了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6-8-9 15:1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

主题

7012

帖子

1万

积分

天姥大学博士一年

18#
发表于 2026-8-9 13:57: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省
yddgege 发表于 2026-8-9 13:53
我有一次回家看到有一个人在牵着一条狗在小区草坪上拉狗屎,正当她要走时,我大声喝斥把草坪上的狗屎铲干净 ...

为你的勇气点赞,一般人不太敢说
回复 支持 4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477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天姥网友

Rank: 63Rank: 63Rank: 63Rank: 63Rank: 63Rank: 63Rank: 63Rank: 63Rank: 63Rank: 63Rank: 63Rank: 63Rank: 63Rank: 63Rank: 63Rank: 63Rank: 63

19#
发表于 2026-8-9 14:19:1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主题

479

帖子

4255

积分

天姥大学一年

20#
发表于 2026-8-9 15:09:5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省
土豆之家 发表于 2026-8-9 12:07
不怕你生气,因为很多人讨厌你们这种养狗的,包括我。尤其在小区里养狗的。不牵狗绳的,狗屎乱拉的。给小 ...

我也讨厌养狗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QQ| 服务条款|关于我们|小黑屋|天姥论坛 ( 浙ICP备2021020645号 )

浙公网安备 33062402000133号 GMT+8, 2026-9-19 10:54 , Processed in 0.144858 second(s), 22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zjxc.com

© 2003-2026新昌信息港

客户端下载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