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有序推进新昌县天姥大桥东侧(二期)房屋征收项目安置房分配工作,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新昌县东街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安置办法》相关规定,目前亭湖苑安置小区已完成竣工验收,具备择房及交房条件。经研究,现就组织开展本项目产权调换安置房源抽号、择房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期择房对象:新昌县南明街道东街旧城区改建项目、新昌县天姥大桥东侧(二期)房屋征收项目中,已签订《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协议》的被征收人。(以下简称择房人员)。 二、时间安排 1、抽取顺序号:2026年9月12日(周六) 。 签到登记:7:00—9:00;抽取顺序号: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2、抽取择房号、抽房源:2026年9月13日(周日) 。 抽取择房号:上午8:00—12:00,下午13:00-16:00;抽房源:16:00—17:00。 3、现场择房: 择房号1号-300号择房,2026年9月14日(周一) 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择房号301号及以上人员择房,2026年9月15日(周二) 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注:① 当天迟到人员签到后按现场实际叫号顺序顺延5位参与择房,如全部择房完成后还未到场则视同放弃本轮择房资格。②如在规定时间提前完成流程则相应工作时间提前,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流程,则相应工作时间顺延。③择房时间每户限时3分钟。 三、择房地点:新昌体育馆。 四、操作流程 (一)安置房择房流程 新昌体育馆指定地点排队→验证登记处核验登记→抽取顺序号→抽取择房号→现场择房→签证登记→出口(具体时间见本通告第二条) (二)抽取顺序号步骤 1、参加公证抽号的择房人员须携带房屋产权调换协议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受委托的还须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等候区排队,并有序到验证登记处验证登记。 2、验证组工作人员根据签到先后核对择房人员身份,并按照签到先后次序抽取顺序号(编号为顺1、顺2、顺3、.......顺n),每位限时1分钟,并将装有顺序号的号具交公证人员。 3、公证人员现场开号、确认,工作人员登记入册,抽号人签名、按手印确认并领取顺序号。 4、全部完成尚有未抽取顺序号的,再叫号三次,如还未上台抽取顺序号,视同放弃本次抽号资格。抽号工作结束后,由公证人员将剩余的顺序号码当场开号作废,并将作废的顺序号登记入册。 (三)抽取择房号步骤 1、择房人员按照顺序号从小到大依次抽取择房号(编号记为房1、房2、房3、.......房n)。 2、根据主持人安排择房人员上台依序抽取择房号,并将装有择房号的号具交公证人员,每位限时1分钟。工作人员连续叫号三次仍未上台抽取择房号的,由下一顺序号人员依次递补抽取择房号。 3、公证人员现场开号、确认,工作人员登记入册,抽号人签名、按手印确认并领取择房号。 4、全部完成尚有未抽取择房号的,对尚未抽取择房号的人员现场再叫号三次,仍未上台抽取择房号的,视同放弃本轮择房资格,纳入下一期再作安排。抽号结束后,由公证人员将剩余的择房号码当场开号作废,并将作废的择房号登记入册。 (四)抽取房源 本次用于住宅房屋产权调换的安置房源为亭湖苑安置小区,如亭湖苑安置小区房源套数不足,则将明德园小区相同套型剩余安置房推出。在确定套型前提下,由县公证处监督摇号确定安置房房号,以本项目安置户选择同一套型的户数为套型基数,按套型基数 1.2 倍比例推出房源,按照安置办法进行安置。 (五)安置房择房确认步骤 1、择房人员按照已抽取的择房号由小到大依次择房,须一次性选定本户协议项下全部户型安置房;如需安置车位的,车位一并同步选择。 2、每户择房限时 3 分钟,超时还未确定的下一位择房人员将同时择房。择房选定房源后,择房人员须在《择房确认单》签字、按指印确认;选定结果一经公证登记确认,不得反悔、不得擅自变更。工作人员同步将择房结果登记造册,将择房确认单领取联交由择房人员收执。 3、最后择房完毕,还有未择房的情况下,现场再叫号三次仍未上台的,不择房的视同放弃本轮择房资格,并入下一期择房,由下一期被征收人员择房完成后再参与剩余房源择房。 上述全部抽号、择房环节,均由公证人员现场公证监督。 五、注意事项 1、参加择房人员凭本人身份证进入择房现场,择房人员须提前20分钟到择房现场签到,签到完成后原则上不得擅自离开等候区域; 2、择房人员签到时须携带房屋产权调换协议、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受委托人还须带《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每户现场择房操作时限控制在 3 分钟以内,请择房人员提前熟悉安置房源户型、套型、车位等相关信息; 4、择房完成后,须于9月27日至9月28日(8:30--16:30)携带房屋产权调换协议、身份证原件、择房确认单领取联到亭湖苑物业管理处订立产权调换补充协议,办理房屋交付相关手续。 5、临时安置补偿费计发至2026年9月30日后6个月;(放弃本期择房资格的也按此执行)。 六、其他事项 1、物业处签约缴费流程 身份核验→事务核算→财务差价结算付款→物业签约→房屋验房。 2、所需资料:补差价支付凭证、房屋产权调换协议、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借记卡、当日费用须通过储蓄卡刷卡支付,应提前至银行柜台办理提额手续,以提升账户转账额度或调整单日刷卡限额。)。 3、用于住宅房屋产权调换的安置房源为亭湖苑、明德园安置房。在确定套型前提下,在县公证处监督下摇号确定安置房房号。以本项目安置户选择的同一套型房屋套数为套型基数,同一套型安置房套数为套型基数的 1.2 倍比例推出所需房源供被征收人择房。
4、本次抽号、择房工作严格执行本项目《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安置办法》“征一还一补差、就近套型安置” 原则,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调换安置房价值按照同一评估时点、同一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进行差价结算。 5、本通告未尽事宜,按照本项目征收补偿方案、产权调换安置办法及公证现场工作规则执行。 特此通告
新昌县七星街道办事处 2026年9月4日 来源:新昌县七星街道办事处
原标题:关于新昌县天姥大桥东侧(二期)房屋征收项目安置对象抽号、择房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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